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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丕扬

来源:县志办 发布时间:2017-05-31 09:37

孙丕扬(1531~1614) 明臣。字叔孝,号立山,流曲镇南街人。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初授行人(掌传旨、册封等事),因严嵩当权,辞不就任。四十五年(1566)升御史,巡察了顺天(京畿)、居庸关、淮安、扬州等地,与邹应龙等揭发严世藩不法,朝野大快。巡察江北地区,有“发奸如神”之誉。任大理寺(最高法院)右丞,因揭露首相高拱,落职候勘(审察)。万历元年(1573),升右佥都御史,检查边防关隘,增修敌楼300多座,筑边墙(长城)万余丈。因拒绝为权阉冯保修建牌坊,违忤首相张居正,托病引退。万历十二年(1584)后,朝廷以孙治边有功,升副都御史。万历十五年(1587),河北各省大饥,孙丕扬曾把蒲城、富平、同官一带灾民充饥的石粉,进呈万历皇帝。谏言宽赋节用,罢额外征派和不急之务,以救民命。万岁感纳其言,颇有减罢。

不久,任刑部尚书。已往狱中有许多长期得不到判决的囚犯,由于文书案卷处理传递缓慢,有些囚犯在等候判决中就饿死狱中;加之规定五年才会同检查一次刑法执行情况,所以许多冤案无法及时申诉。丕扬决定大案刑部受理后,次日即交大理寺;大理寺审实,次日即报刑部。外省每年春季开始,按察司(当时为省级司法机关)审理省城案件,同时派监司(官名)下州县督理地方案件。所有积案逐个审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季度。轻犯当即释放,重犯上报刑部。又书面建议省刑、省罚各32事。经过这番整顿,一时刑狱大减。流传至今的“孙丕扬,不转堂”!便是民间对他严法重狱的讴歌。

万历二十二年(1594),拜吏部尚书,挺劲不挠,百僚不敢以私谊请托。一时盛称无私。万历三十九年(1611)九月,年已78岁。大计(审核考诠)外吏,升、迁、奖、惩都很得当。又上疏推荐退隐林下的贤能如沈鲤、吕坤、顾宪成、赵南星、冯从吾、高攀龙等40多人。一生廉直严法,晚节自持益厉。归老后,家居二年卒,年83岁。赠太保,谥恭介。葬于流曲镇北里许。《明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