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条(双)管单位: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规定,我县完成了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城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富平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富平县其他镇(街道)基准地价表
3.富平县其他镇(街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基准地价表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