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何时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5月1日施行。
二、富平县自来水(岩溶水)价格标准?用水类别划分?
单位:元/m3
用水类别 | 终端水价 | 备注 |
居民 | 3.50 | 依据:渭价发【2014】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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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 | 5.30 | |
特种行业 | 10.00 |
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敬老院、养老院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包括车辆冲洗业、桑拿,室内游泳,水上游乐等行业用水。
三、富平县天然气价格的标准?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气类别 | 执行价格 | 备注 |
居民用气 | 2.04元。(各类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及医院等公福用户2.06元) | 依据:富政价发【2019】02号 富发改发【20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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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气 | 2.23元。(2020.11.01—2021.3.31执行2.62元) | |
车用气 | 3.12元。(2020.11.01—2021.3.31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辆执行3.36元;其它车辆3.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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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制度,气量划分三挡,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量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锅炉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含)及以下,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含)及以下,用气价格仍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2.04元);第二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含)之间,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之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2.45元);第三档气量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0立方米以上,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3.06元)。
四、富平县电价标准?
用电分类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
不满1千伏 | 1—10千伏 | 35千伏 | 10千伏 | 220千伏及以上 |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 |
1、居民生活用电 | 0.4983 | 0.4983 | 0.4983 | ||||
2、农业生产用电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深井、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 | 0.5164 | 0.5084 | 0.4984 | ||||
0.2994 | 0.2974 | 0.2944 | |||||
50米—100米
0.2794 | 100米以---300米
0.2694 | 300米以上
0.2594 | |||||
3、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其中:大工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 0.5502 | 0.5302 | 0.5102 | 0.5052 | 31 | 24 | |
0.6712 | 0.6512 | 0.6312 | |||||
备注 | 依据:陕发改物价【2019】349号 |
其中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划分为三挡。年累计量在2160千瓦时及以下的,执行第一档电价(0.4983元/千瓦时);年累计量在2161千瓦时—4200千瓦时的,执行第二挡电价(0.5483元/千瓦时);年累计量在4201千瓦时及以上的,执行第三挡电价(0.7983元/千瓦时)。
五、富平县集中供热价格?
用户类别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 | 终端销售价格 | 备注 |
居民 | 5.40元/㎡ | 依据:富政价发【2016】25号 |
非居民 | 7.30元/㎡ |
用户类别(已安装计量设施的) | 终端销售价格 | 备注 |
居民 | 基本热价1.49元/㎡ 流量热价27.72元/吉焦 | 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实行基本热费和流量热费两部制供热价格 |
非居民 | 基本热价2.06元/㎡ 流量热价38.36元/吉焦 |
六、供热供气收费政策有哪些?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设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城市规划区以外用户的供气供热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供热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