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 / 正文

富平县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殡葬服务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收费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陕西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4、《陕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行发〔2011〕154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主要包括遗体火化、遗体接送、遗体存放(含冷藏)和骨灰寄存、遗体防腐、整容和遗体告别七项基本殡葬服务。其中,遗体火化、遗体接送、遗体存放和骨灰寄存实行政府定价;遗体防腐、整容和遗体告别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部授权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由民政部门提出方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执行。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外的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见附件)

  五、其他规定和说明

1、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应遵循“双方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3 、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4、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富平县殡葬管理所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5日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