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报告 / 其他工作报告 / 正文

中共富平县委 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富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政府职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权力监督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奋力谱写富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及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治省、治市相关会议精神。今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3次研究讨论政府法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富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富平建设实施方案》《富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富平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系列文件,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县运行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全县法治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是为县级领导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材料,并在县委、县政府党组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截止目前,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共开展学习交流13次。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通知》《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宣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的宣传贯彻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专题学习,全年共开展学习45场次。四是严格落实书记点评法治建设工作,并将书记点评工作列入2022年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书记点评法治建设工作由会议点评改为书面点评。

(二)依法全面履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等13个部门154余项成熟审批事项分四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形成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对养老经办中心、社保中心等未进驻事项,做好分厅挂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工业项目研判制度,做好“两高”项目准入把控。持续推进“容缺+承诺+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办理新模式,针对市县重点项目推行“1个项目+1支队伍”的项目管家服务。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引入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形成设立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项目备案核准“全链条”办理体系,实现“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办理模式。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152项,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日办结目标。

2.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跨域通办”改革。全面推行“一次办”集成服务,深入推进“跨域通办”建设,先后与铜川市印台区、华阴市、华州区等16个地区实现跨域通办,提供网办、代办等服务,今年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656户,累计达到45356户。二是优化政务大厅事项区域布局。设立民生事务专厅,将医疗保障和其他社会事务事项办理放置该区,方便群众办理高频事项;建成政务公开专区,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设立企业开办专区,邀请农行、工行、中行、信合、邮储5家银行入驻,将市场准入准营、公章刻制等窗口一并整合,实现“市场准入+金融”最多跑一次。三是推动镇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城关街道办等10个镇(街道),齐村镇桥西村等9个村(社区)高质量完成标准化建设,东华街道办等14个镇(街道)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探索事项委托下放,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富平县向镇级委托办理受理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方案》,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7个主项31个小项权力事项委托至4个试点镇受理、办理,加强对委托办理、受理事项业务培训,激发基层市场主体活力。四是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富平县“怀德政务”红色帮办代办实施方案》及细则,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企业群众170余次;为63户企业推行证照到期提醒告知和事项服务预指导,提升便民利企水平。五是推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结合县域实际,完成中介事项认领31项,邀请符合条件企业入驻中介超市,着力解决部分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乱收费等问题。六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富平县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二批),公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89项,准确掌握执法尺度,以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做到刚柔并施、法理相融,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建立健全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出台《富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把好政府决策审查关。实行法制审核相关部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专家论证、集体会审,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合法性审查研判会议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2.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县聘任3名优秀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涉法事务进行法律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应有作用。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对26起政府涉法事项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了法律意见。印发《富平县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实施意见》,目前党委序列部门配备法律顾问6个,覆盖率35%;政府序列部门配备法律顾问21个,覆盖率80%;镇(街道)配备法律顾问16个,覆盖率100%。全县共有公职律师7名,为所服务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方面工作,切实发挥法治保障和服务作用。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富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扩大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控规范性文件制发。全县所有制定主体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需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形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三审一签”工作机制,即起草部门(股室)初审把关,法制机构会前和发文前两次合法性审核,领导再行审签印发,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内容文件出台,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形成了机制健全、措施得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部门名义印发提交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向市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

4.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7356条,其中政务公开4046条,政民互动69条,专题专栏1129条。二是增强政民参与互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栏目,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共受理市县政府网站咨询投诉栏目群众信件630件,已办结628件。同时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栏目,全面宣传政府工作、解读政策文件、解答公众疑问,今年共解读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6件,转发中省市政策解读文件10件。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托中省政务新媒体报送平台,有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坚持新媒体账号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定期检查更新情况、内容达标情况等,对系统检测出违规的新媒体账号,进行督促整改或者要求注销关停处理。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基本制度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包容审慎监管等六个方面,对16个镇(街道)、28个执法单位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督查出的问题现场出具意见反馈单,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有效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对24个执法单位共计1014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换发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料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共发放新执法证件934个。印发了《富平县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过全面清理及依法审核,对医疗保障局、住建局、水务局等100名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执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形成动态监管机制。

3.规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为,着力解决行政争议。制定《富平县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依法按时答辩和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今年,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其中行政强制2件,土地行政登记纠纷2件,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他行政行为2件。所有行政诉讼庭审案件均派律师或者工作人员参与开庭,县政府相关领导出庭应诉2次;以部门为被告的已办结行政诉讼案件共46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履行法定职责等,其中办结未开庭(裁定驳回起诉)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件,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均出具了不能出庭的情况说明。

(五)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制定《富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以县级派出机关、县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成立了富平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6月16日,召开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座谈会,为18名咨询专家颁发聘书。适时根据案件情况召开案件咨询论证会,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办结57件。

2.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动、联合调解、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多元调处模式,形成调处工作合力,保持了“调解工作零投诉”的良好态势,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设立专业领域调委会,对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仲裁、信访矛盾进行实质性化解,其中建成县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1个以及镇(街道)调解组织16个和村(社区)调委会281个、行业专业调委会3个,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01件,调解成功488件,调解成功率达97.4%。大力开展民警驻村活动,现有驻村民警112名,今年零发案村100余个,电信诈骗比率下降51%左右。打造了县法院家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16个派出所“谦让和多元化”特色调解室等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实现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今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00余件、办理公证事项312项、办理法律援助247件,节约诉讼成本7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4.全力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司法所体制改革以来,我县紧扣省市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导向,以人员规格配备到位、基础设施规范到位、业务工作开展到位“三到位”为抓手,强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目前,全县16个镇(街道)司法所均为副科级规格,职级待遇、政法津贴、乡镇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办公用房、业务设备也已保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编制《富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专项应急预案43项,重新修编部门预案93项,重点企业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累计组织实施县级应急演练10场,部门演练72场,企业演练874场。应急指挥中心建成投用,主动接入陕西省综合管理应用台、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充分发挥全县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监控、决策参谋、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综合运转枢纽作用。

2.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全县共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0支,吸纳了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富平县曙光应急救援队两支专业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并授牌,配备了相关救援装备物资。加快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3.扎实推动灾害风险普查。按照《富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应急部门的核查普查任务。住建、水利、交通、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已完成业务普查工作,预计年底全面完成我县普查工作任务。

4.加强救灾物资备灾能力建设。在建立美原镇、老庙镇、薛镇、梅家坪镇、曹村镇五个备灾点的基础上,增加张桥镇、庄里镇2个备灾点,加大救灾物资储存,采购救灾物资550万元,向各镇(街道)发放单衣裤160件、毛毯320条、毛巾被320件、口罩8000个、消毒液1354瓶,拨付冬春救助资金1727万元。

(七)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1.完善普法机制,培育特色品牌。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制定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八五”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涵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24名专家、学者,夯实法治宣传师资力量,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司法部门、执法部门联合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和宣传讲解机制,把普法融入司法、执法过程。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开展各类宣传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出台《富平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实现了培养工程在基层群众全覆盖。

2.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对领导干部进行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法律及党内法规培训。实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制度,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举办“频阳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线上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论法治建设》《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等课程,组织律师进村(社区),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宪法、民法典等专项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念、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执法部门划转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新增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还不够到位,复议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保障不够充分等。二是个别单位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未能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程序,依法决策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方面,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距指标要求还有差距。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专业队伍太少、宣传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

(二)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到实处。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工作要求,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确保办案力量,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三)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负责人述法制度。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微博、抖音等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力量。积极选调法律素养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到县级法制机构队伍,同时加强镇(街道)、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特此报告。

中共富平县委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