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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陕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渭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县委各常委及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印发《富平县创建法治先进县实施方案》《富平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27项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8月份,县政府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镇(街道)、部门工作责任。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问效制度,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的通知》,9月份,对庄里试验区、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10多个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14个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反馈存在问题,限时要求补充完善。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水平

组建运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全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印发《富平县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富平县首批事项划转通知》,编制标准化许可流程,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并联审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四个核心环节和指标上,列出提升优化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构建“信用富平”。 

(三)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工作有序

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聘任三名优秀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涉法事务进行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二是严格按照《富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坚持逢文必审,将合法性审查列为发文的必经程序,共审查各类文件21件,其中,报备市级的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将涉法事务的县政府常务会议题、纪要、政府协议纳入审查范围。三是出台《富平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按时报送诉讼证据及其他材料,按时出庭,确保庭审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1件,受理8件,不予受理3件,到12月底,办结6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维持3件,撤回申请1件,撤销1件。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28件,其中撤销2件,撤诉2件,驳回13件,确认违法2件,还有9件正在审理。

(四)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规范执法

为促进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富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执法部门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专题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推进落实。同时,分别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作为落实“三项制度”县级示范创建点,积极指导其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规范其文明公正执法,并以点带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稳步推进。

(五)落实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

9月份对全县18个部门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10月份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全县1046名行政执法人员分5期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11月中旬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周户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普法宣传板块化。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进行细化,先后组织开展了3.22“世界水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普法宣传。二是普法宣传常态化。定期进行“七五”普法宣传,集中设点宣传10余次,在各镇、村宣传4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是普法宣传便捷化。利用各种便捷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定期推送普法短信、普法宣传视频,在县内3处LED显示屏累计播放普法视频800余小时,推送短信5万余条。在中期验收中,荣获市级“七五”普法先进县称号。10月下旬组织参加省级第十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进乡村大赛,荣获渭南赛区一等奖、陕西赛区三等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齐村镇安乐村、宫里镇大樊村复核工作已通过市级复核。

(七)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2019年全县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行人民调解“12345”工作模式,实现人民调解与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县镇村共设立调解组织297个,调解人员891人。先后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各类培训会6次,参训人员485人。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件589件,调解成功580件,调解成功率达98.5 %。

(八)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管理

一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对全县范围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卖淫、组织卖淫、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九类案件的9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户走访,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二是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做好相关人员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特赦实施公正廉洁。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上、工作力度上还存在差距。

(二)制度落实有待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落实不够,领导干部学法意识不浓。

(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增多。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

(四)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全县负责法制审核的专业人员偏少,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聚焦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查漏补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二)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执法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汇报、有成效。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降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受案率。

(四)充实力量,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动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从全县范围选拨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到县级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工作力量,同时加强镇(街道)、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顺利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