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报告 / 其他工作报告 / 正文

富平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富平县委办公室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0〕14号)和《中共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富法办发〔2020〕21)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民政系统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提升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为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团管理、婚姻登记、信访等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抓好整改,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法治政府建设注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在方式方法上的突破和创新。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年初局制定了《2020年民政局业务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各科室分别结合各自业务,将适用的条例、法律的宣传培训工作列入科室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每周四例会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交流,形成一级带一级,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二是目标明确。局班子提出要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使依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三是措施有效。局班子定期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今年年初针对殡葬行业受到部分当地村民偷盗祭祀用品的现象,专门开展《富平县殡葬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富平县慈善协会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决定由民政局抽调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捐赠接收等工作,防范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发生,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

(二)领导高度重视抓思想、抓学习、抓结果、能力水平提升

一是我局把做好年度普法考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由局办公室积极宣传,通过短信、微信群等通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踊跃参加2020年度陕西省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考试。认真抓好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共有30人参加此次普法考试,参与率100%,80分以上为100%。二是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着提升民政工作水平这一中心环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规教育与提高执法能力相结合。三是开展了多项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如《劳动合同法》《档案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等,收到良好的成效。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立标准、定规范、再完善、加强文件体系

202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统一规范了相关文件格式标准;制定了《富平县民政局文件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律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清理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相关文件。二是加强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及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民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三是通过对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彻底杜绝政策不适时宜的现象,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四)推进行政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服务质量

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一律实行党组民主集中决策制度,重要会议要求监察室人员参会,全程记录,会议记录立卷归档;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聘请法安律师事务所刘岩红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日常民政工作的涉法问题由法律顾问依法处理。我局通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建设,重大决策规范、合理,有力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五)聚焦便民惠民寻短板、找差距、抓落实、提升服务水平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三排查三清零”工作顺利完成。全县兜底保障率97.5%,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切实提高低保覆盖率。低保覆盖率由2.83%提高到5.01%,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引导困难群众在网上申请各项社会救助,通过“线上审批”和开通“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等措施,全面实现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四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受理上门服务月”活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五是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将5000-8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下放至镇(街道)审批发放。

2、特殊群体救助和关爱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成立了民政、财政、残联三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协调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和落实工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二是通过印发传单、播放公告、网络媒体等各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及时组织各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准确理解把握好政策制度,确保惠民政策稳妥、精准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落实监护人主体责任,为留守儿童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了监护责任人。

3、移民搬迁社区自治管理迈上新台阶。全县7个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定了《关于加强移民搬迁融合型社区自治建设的通知》,指导4个镇级安置点成立村民小组、推选村民(党)小组长、村民代表,1个城市安置点纳入现有社区网格化管理。积极协调为4个搬迁点设立移民搬迁小区服务点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了搬迁小区服务点民主协商议事会工作职责、网格化管理组织、小区居民台账等相关制度,服务点与小区物业协作得到不断深入,搬迁群众的归属感不断增强,有效融入服务群众的初衷得到彰显。

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有序开展,印发《富平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五规范、五分离”原则,开展我县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目前已有11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脱钩;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年检期限一个月。共年检社会组织305户,年检率100%;三是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印发《富平县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管理办法》,组建了等级评估专家库、完成了登记评估培训及自评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全县15家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五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开展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今年共撤销登记社会组织25家。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特别是从基层实践的角度来考虑,民政法治化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执法程序上有差距。民政业务工作大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依据,都要严格依照法律的程序办事,既要主体合法,又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操作方式合法。由于长期形成的传统行政工作习惯,一些基层民政部门容易产生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二是执法力度上有差距。民政部门的工作牵涉面广,如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地名执法等涉及多个层面和领域,但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方面对于民政部门在许多职责定位上至今界定不明确,没有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工作受到很大制约。民政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由于受到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的限制,不得不分散在相关业务股室或下属单位。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监管需求的矛盾凸显,如对一些社会组织出现的违法违纪、活动无序的现象,存在不服管、不愿管、管不了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更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部分民政法规颁布的时间较早,有些条文内容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脱节现象。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执法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非营利性的界定、基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重程序性、轻实体性,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队伍建设上有差距。民政部门法制工作人员配备力量薄弱,没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势必出现工作不到位、缺调查、缺依据、少程序等问题,影响了具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步计划

(一)进一步优化民政法制力量配备。通过积极建议、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或合理调配等手段,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为民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工具,提供充足的执法经费保障,从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二)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紧扣建设法治民政理念,加快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实现长期从靠经验办事、行政管理向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转变,更加积极稳妥地化解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