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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民政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的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富平县民政局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按照《中共富平县为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富平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曹小亮

副组长:曾伟  纪晓涛  刘俊琦  张天君

成  员:机关各股室股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检查。

二、强化宣传,有力推进开展工作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同志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派专人进村镇向群众讲解殡葬改革法规和政策,发放收养登记宣传材料100余份,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大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三、工作进展情况

(一)殡葬执法持续发力

城区及庄里城市规划区为强制火化区,是殡葬执法的重点。在工作过程中,先由村、镇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殡改办根据要求,派2名以上持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上门向当事人讲解现行殡葬改革法规和政策,力争取得当事人理解,让其同意火化。自我县城乡新型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执法次数达30余次,强制火化区的49个村基本实现自觉火化,未发生有影响的暴力抗法事件。

根据《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新型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富政发〔2018〕5号)的要求,我们已将殡葬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各镇(街道),并要求各镇(街道)及时发放1000元的惠民殡葬奖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按照顶格发放殡葬救助,以促进火化工作稳步推进。

(二)收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以来,富平县民政局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累计接待广大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收养材料2例。

(三)婚姻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

2、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大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

3、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4、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加强窗口的风行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比如今年特意为年纪大、眼睛花的群众配备老花镜。

5、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殡葬执法方面

1、推进源头治理存在困难。对生产、销售超大墓碑的殡葬用品商户,只能进行劝导和取证,对劝导不改的无有效办法;

2、在执法中遇到无理取闹、拒不执行的无有效办法。

(二)收养登记方面

在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过程中,通过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有时不能做到心平气和,有急躁情绪,语言表达也不太规范;

2、由于收养当事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要求也各有不同,特别是面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和蛮横的态度时,有时不能冷静的对待和处理;

3、存在私自收养不合法问题。主要表现在公民盲目地从社会上抱养小孩,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4、对《收养法》等法律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三)婚姻登记方面

1、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比较滞后,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2、对《婚姻法》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殡葬执法力度

1、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殡葬用品市场共同开展打击和取缔行动,推进源头治理,净化殡葬用品市场;

2、向上级提议完善殡葬法律法规。

(二)优化服务,提升收养登记工作成效

1、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学习《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关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2、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严格落实收养登记“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管理,规范婚姻登记

1、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更新理念;

2、强化薄弱环节,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融入到婚姻登记工作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