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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富平县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抓手,以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凝聚共识、紧盯难点、强化短板、突出整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荣获“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扎实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富平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印发《富平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部门职责,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成立综合协调组、文字材料组、督查评查组、宣传信息组四个专项组,明确各自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召开示范创建宣传工作专题会,明确了11个部门宣传任务,打造乔山路、南韩大街2个法治宣传一条街,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单位在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两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就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12月4日,中共陕西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对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我县荣获“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

(二)建立健全机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在决策富平县城区公共停车收费标准事项时,实施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风险评估公司、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企业、机关等多方面人员参加,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前政府法制审核部门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坚持“逢文必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对全县2015年以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废止、重新制定、失效建议,决定保留66件,重新制定9件,拟修改4件,废止14件,失效6件,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聘请县内3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一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对14起政府涉法事项进行审查。印发《富平县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实施意见》,目前党委序列部门已配备法律顾问部门6个,覆盖率35%;序列部门已配备法律顾问18个,覆盖率69%;镇(街道)已配备法律顾问14个,覆盖率88%。全县共有公职律师4名,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方面工作,切实发挥法治保障和服务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县级机构改革“三定”工作,部门间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职能、机构、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以事项集中、事权集中、网络集成为核心,推动所有事项进大厅,进驻部门53个、事项629项,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大厅之外无审批”。构建覆盖全县、延伸镇村、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按照“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逐事项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减时限,361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不动产登记跑出“富平速度”。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金融”为抓手,延伸“银行、企业、乡镇、中介”服务端口,在银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让群众“不见面、零跑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16个镇办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90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着力打造县镇村三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目前,全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文化市场五大领域均已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各领域内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延伸监督触角,推行“三项制度”。以税务、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重点执法部门为先行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将监督延伸到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证明事项清理等,促进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因机构改革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发生变化,对完成换领证件、新申领证件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工作。

(五)坚持法治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力争案结事了。今年依法受理复议案件8件,上期结转2件,已审结6件,还有4件正在审理中。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全县矛盾纠纷排查1059起,调解1052件,调解成功99%。目前。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8件,办结数260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富平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六)加强普法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传承红色基因,打造普法亮点。公安局警史馆,传承了丰富的公安文化,赋予了鲜明的时代特色,成为富平政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基地;税收普法教育事业展厅,打造了点面结合、厅里厅外、线上线下兼顾的普法宣传阵地,形成了集“中心展厅、税法广场和法治庭院”为一体的税收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全省首家集宣传、教育、体验为一体的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民法典》公益宣讲活动50余场次;1759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七五”普法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七)实地督察考评,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工作细则开展督察,制定问题清单  件,狠抓问题整改。发挥考核的杠杆功能,围绕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修改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县法治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县级部门单位还没有普遍设立法治机构,已设立法治机构的又人员不足,同时还承担其它综合性工作,且缺乏法律专业人员,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法治化工作进程。

二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执法部门划转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新增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记录仪、相机等硬件设备配备不足,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无法实现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各镇(街道)、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是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选调法律素养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到县级法制机构队伍,强化监督力量,同时加强镇(街道)、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