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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安排,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自觉扛起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工作相关文件亲自批示,明确工作时限;对普法宣传、培训工作亲自过问,明确工作要求;不定期到股室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带领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赴省市部门对接。

㈡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执法经费。近几年,我县行政执法经费全部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行政单位经费按实有财政供养人数、人均年5000元标准编制预算;公安局、司法局以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为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3万元、1万元标准编制公用经费预算,行政执法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保证了全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㈢主动担当作为,助力创建工作。2020年4月份,根据中共富平县委办公室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分解安排了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形成了任务分解清单,使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并对承担的5项指标任务进行了汇总上报。建立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重要岗位实行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并进行定期轮岗,确保了我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

㈣聚焦反馈问题,扎实做好整改。2020年7月初,根据《中共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富法办发〔2020〕2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主要领导批示,主管领导亲自召开小范围的会议进行了安排,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并及时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

㈤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我局根据“七五”普法工作要求,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参照《渭南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渭财发〔2020〕171号)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富财发〔2020〕51号),明确了财政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以及责任单位股室,并从四个方面对单位股室提出了要求。通过以上举措,我局将驶入法治财政快速干道,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㈥重视学法用法,组织开展考试。2020年7月,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富法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确定学法人员,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富财发〔2020〕55号),组织局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学法用法在线考试,并取得了平均83分的好成绩。通过学法用法考试,以学助考,以考促学,不断丰富我局干部的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㈦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周一机关大会,先后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学习了《安全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观看了民法典宣传视频,不断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7月,邀请省委党校曹亚茹教授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就新颁布的《民法典》进行集中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思维,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时刻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营造了学法知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干部职工守法用法的主观意识和客观水平仍待提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有待推进,普法工作资料归集不及时。今后,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思路,拓展形式,立足财政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管理,将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