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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中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和考核,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1.加大对中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统筹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考核。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将原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更名为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出台实施方案。我县印发了《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布,对今后五年富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三是出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年度考核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监督。

2.严格依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17年3月底,县政府依法按程序向市政府、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6年度富平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通过及时汇报、对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及时报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为了及时让省市法制部门了解掌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我县向省市法制部门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涵盖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动态。

(二)力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审核政府合同。对代表县政府、县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由县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非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予签署。2017年全县合同审查共7件。

2.配合上级政府完成立法工作。我县配合市政府完成了《渭南市市容管理条例》《渭南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10多条。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适时更新,现已完成35个部门材料审核工作,对其中8个部门的57项权力责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更新;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并要求各部门制定工作细则;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部门意见和镇办实际,依法委托镇办实施行政执法权限事项99项,先后分四批向庄里试验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全县3621项,向省级重点镇淡村镇第一下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58项,并进行督促检查,最大限度发挥镇办主观性,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做好取消下放承接工作,根据中省文件要求,及时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并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7项;审核修订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三减一提”原则(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244项,进一步提升效能,实现“企业、社会、群众”三满意;完成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5事项。

4.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中心制定了《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从强化部门授权、优化服务流程、健全办理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全面落实工作运行标准化、服务模式标准化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标准化,目前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力争2018年11月申请应接省上验收。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府工作部门21个,下属事业单位19个,条双管单位6个,进驻事项267项。

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对各部门进驻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所需资料、时限要求等逐项进行审查、优化,要求各部门按照“并联审批”和“最短时限”的原则,重新修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流程、时限和办事指南,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提高了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做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求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签署的重大经济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都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制部门未审查通过的,县政府坚决不予研究。2017年,共审查各类文件36份,其中规范性文件 4份;审查各类政府协议7份,审查领导批示4份,出具法律意见 4份。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县政府每一名领导都有专职法律顾问,县政府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以及召开重要的、决策性的案件讨论会议的时候,充分听取并采纳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建设

严格依法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我县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了九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的全部处罚权,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的部分处罚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单位办案质量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县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30余份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部门执法案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将逐一反馈。

2.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富平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富平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富平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文件。要求部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通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要求以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同时推行影像记录。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的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六)强化监督方式,加强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制约

1.强化法制监督

(1)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这四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政府发文质量。今年,共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件,进行“三统一”登记文件 4件,部门登记文件1件,均已在网上公布。这些文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申请审查制度。我县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文件4件。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2017年11月10日县政府印发《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废止失效及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2008年1月-2017年6月)的通知》,对2017年7月1日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是有效期已满不需继续沿用等的2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有效期未满,继续有效的3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对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沿用的17件规范性文件拟重新公布。

(4)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件,受理4件。其中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件,维持2件,撤销1件。没有出现复议案卷抽查发现未纠错或者行政复议未纠错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

(5)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诉讼被告职责。县政府及时按要求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应诉材料,按法律规定出庭应诉,配合市政府及时化解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17年,我县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有3件(1件驳回申请人申请,2起正在审理),县政府按时提交资料,积极履行被申请人义务。

(6)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今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12件。市中院5件,省高院7件。市中院5件中2件原告撤诉,1件撤销,2件正在审理;省高院7件正在审理中。通过行政案件审理,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7)出台《富平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对全县的复议诉讼工作进行规范。把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和案件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要求履行职责等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行政机关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2.强化财政监督。一是遵守《预算法》,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规定。严格遵守《预算法》,不对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年度收入指标。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二是遵守《预算法》有关地方政府举措债务规定。严格遵守《预算法》,控制债务风险,合理举借债务。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障执法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征收的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对执法单位按上级规定安排执法经费或公用经费,未出现以各种形式返还罚没收入的现象。

(七)建章立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成立了以常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发改局、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公开办。明确县政务公开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依职权确定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布县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食品安全领域信息、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污染应对措施等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安全生产举措、安全事故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

3.县便民服务中心开通服务微信公众平台。设置3个一级栏目(工作动态、阳光政务和@便民服务)和10个二级栏目(分别为中心动态、窗口动态、媒体聚焦、中心简介、中心制度、政策法规、入驻单位、@窗口、办件查询和办件指南),及时推送中心工作动态和各服务窗口的受理事项、办理流程、办事须知等便民信息,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开通以来,已推送各类便民信息82条,浏览量3万余次。

完善群众诉求反馈渠道,积极处理群众反映事项。截止目前,共转办人民网地方领导网友留言、市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省市县领导批示、县长信箱等各类批示件1577件,全部进行批转,办结1489件,办结率95%。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政府领导干部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都认识不清。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受制于人员编制不足,行政执法监督难以经常性开展,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县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不够高,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