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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非煤矿山)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陕应急〔2022〕489号)、《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渭应急发〔2022〕194号)《关于印发渭南市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了2023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执法计划,报经县政府批准现公示如下。

富平县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一、总体要求

(一)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定非煤矿山年度监管执法的范围和数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确保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完成。

(二)工作任务。根据执法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处置、整改复查、行政处罚、刑责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风险、重点单位管控,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非煤露天矿山企业5家,分别是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频山水泥用灰岩矿、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宝峰寺水泥用灰岩矿、富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纳入非煤矿山监管的其他企业和单位。

全县共有采掘施工企业2家。分别是陕西乔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正茂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三、监管执法安排

(一)监管执法力量。县局共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8人,其中局机关4人,执法大队4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2023年工作日为250天,依据实际情况,开展监管执法24天;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天;陪同上级检查20天;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天;安全生产举报核查5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天;机关处理值班处理公文45天;学习、教育、培训、会议20天;参加党群活动15天;其他81天。

(三)监管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工贸股执法检查:

一月份:陕西乔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月份: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频山水泥用灰岩矿;

三月份: 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

四月份: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宝峰寺水泥用灰岩矿;

五月份:富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六月份: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月份:陕西正茂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八月份: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频山水泥用灰岩矿;

九月份: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

十月份: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宝峰寺水泥用灰岩矿;

十一月份:富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十二月份: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执法检查:

一月份:陕西正茂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二月份: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月份:富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四月份: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频山水泥用灰岩矿;

五月份: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

六月份: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宝峰寺水泥用灰岩矿;

七月份:渭南华可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八月份:富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薛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九月份: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频山水泥用灰岩矿;

十月份: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

十一月份: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宝峰寺水泥用灰岩矿;

十二月份:陕西乔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