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 注 |
470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孙镇白起寺村一组东面的沟里,有一个大型垃圾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任何掩埋、未进行防渗漏处理,其臭味刺鼻,多年来严重影响周边村组村民的正常生活,且该垃圾场渗沥液可能对下游洛河水质造成污染。 | 蒲城县 孙镇 环保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9日,孙镇政府、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1、基本情况:投诉反映的垃圾场是2006年由原东陈镇政府临时租用用于堆放镇区垃圾,自2011年东陈镇合并到孙镇后, 2016年3月由孙镇政府与白起寺村委会协商后继续使用。该垃圾填埋点未进行防渗漏处理,目前垃圾总量约12000方,已大面积进行覆土,距离最近村庄在600米以上。 2、“垃圾场无任何掩埋处理,其臭味刺鼻”问题调查:孙镇政府对该垃圾填埋点能及时进行黄土填埋覆盖,但由于该沟的沟壑比较深,会出现覆盖不彻底现象,夏季高温天气时会有臭味产生;近期因天雨影响,导致不能及时填埋也会产生臭味,但距离周边村庄比较远,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 3、“垃圾场渗沥液可能对下游洛河水质造成污染”问题调查:2017年11月8日,经蒲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垃圾填埋场下游洛河水质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为28.6mg/L,氨氮为0.974 mg/L,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IV类标准限值。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 (1)2017年6月份,孙镇政府为了彻底解决该垃圾填埋点的覆土问题,聘请陕西运通建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垃圾填埋点进行填土坝工程设计,6月20日已开始对垃圾填埋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新开垃圾倾倒和填埋通道一条,对沟内所倒垃圾进行及时填埋。 (2)为解决渗滤液问题,孙镇政府向县公路段建议将西禹公路雨水排水沟改道,不再向垃圾点排放,此工程将于2018年1月底完工。孙镇垃圾中转站将于2018年后半年完工且投入使用,将彻底解决垃圾倾倒问题。 2、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该垃圾填埋点的整治工程正在进行中,新开道路的硬化和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实施。 3、责任追究情况:孙镇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干部杨红军进行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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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孙镇白起寺村一组村北有个露天大型煤场,已经营多年,举报人不确定是否有工商、环评等相关手续;该煤场有大型超载拉煤车辆每日进出,粉尘污染严重,道路两边的庄稼都弄得黑污污,对周围村组环境造成污染。 | 蒲城县 孙镇 国土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9日,孙镇政府、县国土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白起寺村一组村北的露天大型煤场为蒲城县森和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煤场占地属集体建设用地,办理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无其它相关手续。 检查发现该公司煤场内无原煤堆放,仅堆放有煤泥约10吨,已用绿网全部覆盖,现场没有拉运车辆,拉运道路两侧有少量煤尘未及时清理,沿路车辆经过时有少量扬尘。该煤场拉运道路两旁并无庄稼,群众反映的道路两边的庄稼都弄的黑污污的一事不属实。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2017年10月9日,孙镇政府对该公司下发了《限期取缔通知书》,要求自行清除企业内违法堆放物;二是孙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在清运过程中要对拉运车辆加盖篷布,并及时对拉运道路进行洒水。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11月10日,该公司剩余的10吨煤泥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孙镇政府已对煤场拉运道路两边的煤尘全部进行了清理,并用黄土予以覆盖;三是责令该公司限11月30日前恢复场地原貌,公司负责人表示煤场场地租赁合同已到期,以后不再堆煤。 3、责任追究情况:孙镇政府分别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人安环站站长范文刚给予诫勉谈话,对责任人安环站干部赵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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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潼关县桐峪镇上善村村北150米处,原小口金矿正在改建为炸石厂,拉运车辆无覆盖,扬尘、抛洒严重,污染周边村民生活环境。 | 潼关县 桐峪镇 环保局 中小企业局 | 经调查核实: 11月8日,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桐峪镇、县中小企业局、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基本情况:投诉反映的石料厂为桐峪镇上善村的兴业石渣厂。该厂2017年5月8日县经发局下达《潼关县兴业石渣厂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2017年9月30日县环保局对潼关县兴业石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石渣厂属合法企业,现为建设阶段。 2、现场核查情况:该石渣厂已建成圆锥破碎机1台,圆振筛2台,颚式破碎机1台,输送带9条,路面硬化60%,其他设施正在建设。施工运输道路为水泥路。厂区内无拉运车辆,运输道路有少量尘土,无其他抛洒物。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县中小企业局、桐峪镇政府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每天定期在厂区及周围洒水3次,对道路加大清扫频率;二是县交通局对该企业道路扬尘行为,处罚款1万元。 2、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11月8日下午5时该企业已对道路进行了清扫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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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受理编号72号举报件查处报告显示合洽路提升改造施工方动用机械将倾倒预制件全部进行清理,并对剩余土方进行平整,10月23日已全部整改到位,举报人浏览公示后提出异议,倾倒的路灯底座预制件未清理,用土掩盖,多次来电强烈要求对预制件彻底进行清理。 | 合阳县 交通局 坊镇 | 经调查核实: 本次受理案件为重复受理(受理编号072)。2017年11月9日,纪委、交通局、坊镇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经复查,确有部分倾倒的路灯底座预制件未清理,仅用土进行掩盖。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成合洽路提升改造施工方限2017年11月10日对路灯底座预制件人工进行捡拾清理,对倾倒土方进行修整,直到承包人满意为止;二是县交通局督促合洽路提升施工方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整改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已将倾倒预制件全部进行捡拾清理,并对剩余土方进行修整,坊镇政府全程监督, 11月10日14时全部整改到位。 3、责任追究情况:合阳县交通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工会主席吕战锋、养管股股长裴巧梅进行了提醒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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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受理编号317举报件查出报告显示合阳县金水路东方红小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整改落实到位,举报人浏览公示后提出异议,认为公示内容失实,第二次督办后未对垃圾进行清理。(举报人多次来信来电附带照片,强烈要求对东方红小区西侧115×8平方米区域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 合阳县 国土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合阳县政府,政府督查室、环保局、国土局、工委、信访室相关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东方红小区西侧115×8平方米区域内的垃圾已清运彻底,但在该区域南边存在一些杂草树木,北边有几棵树木及农户堆放的木材。 2017年10月20日、29日,合阳县委、县政府接到举报件(受理编号63号、317号)后,责令国土局及时对东方红小区西侧国有土地上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 东方红小区属2002年收购燃料公司存量建设用地,经县政府同意,以住宅用地出让给20户居民使用。该宗地西邻南街村民后墙,当时规划院基宽约7-8米,因相邻农户认为后墙留护地不足,威胁其后墙安全,极力阻挡受让人施工,导致4名受让人向国土局提出放弃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强烈要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同意了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意见。随后国土局多次对该宗地实施出让,同样因为上述原因未能成交。 东方红小区与南街村民院基高度相差近3米,2001年以来,南街村民因后围墙倒塌,在建房时,将部分建筑垃圾在此填埋,并用黄土进行夯实,形成护坡,用于夯实其地基及后围墙,因而形成燃料公司出让剩余的土地高度与农户宅基地基本相平。今年6月份,国土局准备清理时,相邻的12户南街村民进行阻挡,因而未能实施清理。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 一是该宗地上的杂草及农户堆放的木材已全部清运完毕,树木已全部砍伐并予以清运,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国土局已用栏杆将该宗地入口封闭,并立牌提示该处不能乱倒垃圾。 三是国土局与南街村委会衔接,安排南街村专人负责监管,杜绝再次乱倒垃圾行为发生。 四是国土局负责,尽快对该宗地挂牌出让,合理利用土地,从源头上消除堆放垃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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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州区杏林北路毛巾厂小区西侧有一垃圾堆放点,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华州区 华州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华州区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华州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垃圾堆位于华州区杏林北路毛巾厂小区西侧围墙外,是周围居民临时堆放垃圾所致,长时间未处理,存在气味难闻现象。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华州街道办立即安排人员3名,三轮车1辆对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11月8日下午17:00点已清扫拉运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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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白水县县幼儿园对面有一蒸馍店,使用燃煤锅炉,黑烟污染严重。 | 白水县 城关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白水县环保局和城关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的蒸馍店位于城关街道办朝阳南村县幼儿园对面,营业面积约20平方米,蒸馍炉灶采用有烟煤作为燃料,无锅炉,烟囱有黑烟排放。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要求该蒸馍店立即停止炉灶燃煤,限11月12日24时务必完成煤改气拆改工作。 2、整改落实情况:该蒸馍店已停止使用燃煤炉灶,于11月8日下午予以拆除,将改为液化气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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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南党村一组村民李养泉、党新明两家养羊户,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 澄城县 寺前镇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寺前镇和南党村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两家养羊户位于南党村一组巷道,为非规模化的庭院养殖。村民李养泉,属于低保户,单身一人居住,在自己家中养了4头羊。村民党新明,在自己家中养了8只羊,两家养羊户均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责令南党村监督村民李养泉和党新明要及时清理粪便,做到粪便日产日清。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该两家村民已将粪便清理干净;二是寺前镇政府将加强监督管理,科学引导村民合理选址发展养殖,杜绝养殖污染,影响村民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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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向阳办马家沟村火葬场南侧垃圾填埋场举报问题,第二次督办处理结果公示后,投诉人来电称垃圾裸露面黄土覆盖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每日早、晚垃圾填埋场臭味污染严重,要求加大整改力度。(三次重复投诉)。 | 临渭区 环卫局 | 经调查核实: 1、现场核实情况:自接到投诉以来,临渭区环卫局最大限度调动现有全部机械力量,不断投入人力加班加点,加大工作力度,使用大面积复合人工膜对生活垃圾进行覆膜处理。截至目前已覆盖复合人工膜10000平方米,覆盖黄土2700平方米,所有垃圾面已全部覆盖完成(除垃圾库区内非填埋作业面以外)。 2、产生臭味问题调查: (1)按住建部填埋作业要求,垃圾填埋库区分单元作业时允许存在一定面积的作业裸露区间,故作业时气体挥发产生异味。 (2)由于近期连续降雨,导致垃圾含水量过高,产生的大量渗沥液在气压变化时会出现气味蒸发、散发现象。 | 不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填埋规范要求,加强垃圾填埋库区分单元规范作业,在分单元垃圾填埋作业完成后及时黄土覆盖,不留作业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快渗沥液处理厂二期项目扩建工程进度,以保障产生的渗沥液进行有效处理,减少渗沥液气味向外界的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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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阳郭镇贠曲村七组村东有一个草帽漂白厂(经营者:姜站稳)没有环评手续,每天早上十点前,下午六点后生产,生产时使用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且存在偷排化工污水行为。 | 临渭区 阳郭镇 | 经调查核实: 11月9日8时,阳郭镇政府、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草帽漂白厂位于阳郭镇贠曲村七组姜站稳家中,2017年8月18日经临渭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经营项目为草制品加工销售。该企业于11月6日开始点炉生产,有1台0.2蒸吨燃煤锅炉,有5个水池,分别为1个清水池、2个蒸池、1个空池、1个拌药池,其中1个蒸池内有草编正在蒸煮,因生产周期约为6-7天,目前尚未产生废水。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阳郭镇政府已按照《临渭区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向该厂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1月9日中午,锅炉已拆除。 2、责任追究情况:阳郭镇对包村干部毛卫军进行了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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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荔县西三路商贸大道万华大酒店,空调主机设备房(或供热水设备)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大荔县 环保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10日,大荔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万华大酒店位于大荔县城西商贸大道南段路西,其门店距道路沿线约15米,属城市交通干线区域。检查时,该酒店正常营业,投诉反映的空调主机设备(压缩机)安装在门店楼顶的东北角。环境监测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点位,分别对压缩机南北两侧(各2处)及西侧共5处点位环境噪音进行了昼夜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酒店空调主机噪音未超标。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该酒店空调主机环境噪音虽未超标,但还是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县环保局责令该酒店限11月15日前完成空调主机隔音罩加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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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岳庙办张城村南边有两家砖厂,现在有一家砖厂生产(邢国定),砖厂烟囱冒黑烟,烟尘污染严重。 | 华阴市 环保局 | 经调查核实: 投诉反映的两家砖厂均位于华阴市岳庙办张城村南,其中1家砖厂为凤凰岭砖厂,负责人党宽民,无环保手续,2013年已废弃,同年4月已全部拆除设备。现场查看处于停产状态,场内无人,无生产原料,无生产痕迹。另1家砖厂为张城砖厂,法定代表人赵振。该砖厂于2006年8月2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6年7月4日由华阴市环保局批复了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的环评报告表,2017年9月15日通过了华阴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该砖厂配套的环保设施脱硫塔正在运行,厂区道路有一台洒水车正在洒水,不存在冒黑烟现象。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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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渭南渭化南门口有刺鼻气味。 | 高新区 环保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高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就投诉反映的南门口有刺鼻气味问题展开现场调查。经排查,可能产生刺鼻气味的地点为两个地点,分别是渭化南门口和渭化厂区合成氨生产工段。 1、渭化南门口:调查人员赴渭化南门口进行了污染源排查,南门附近零星的散布着几家小餐饮、小商店,无产生有关刺鼻气味的污染源单位,现场也未发现有刺鼻性气味。 2、渭化厂区合成氨生产工段:投诉反映的“渭化南门口有刺鼻味”应涉及渭化合成氨工艺中的氨气,执法人员有针对性的对该公司一期合成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一期尿素生产项目合成氨生产装置运行,配套建设的Clause硫回收技术+低温SCOT尾气设施运行,火炬系统(生产装置中不能回收的氨气作为贫气通过火炬系统燃烧)运行稳定,生产装置各工艺参数没有大幅度调整。临近1、2号锅炉的氨罐储存池四周设置围堰、设专人24小时巡检,罐体运行平稳、无泄漏,空气中未闻见有刺鼻性氨味。 为了客观评价企业真实排污水平,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其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进行了监测,本次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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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富平县城关街道办尖角村墩台村旁耕地内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臭味污染严重。 | 富平县 城关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经街村组三级干部核查,投诉反映的地点位于城关街道办尖角村墩台粮库东墙外,该处地块为墩台组机动台塬地,北邻温泉河,原为一个约5米的深坑,遇汛期积水十分严重。加之其地处深沟,难以耕种,承包该地块的村民多年没有收入。后该承包人于2017年10月份,在未与村组沟通的情况下,进行地表土深坑填埋,准备垫平后栽植经济林。由于看管不严,在倾倒过程中夹杂有建筑垃圾,影响到村民生产生活。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街村组三级于11月9日进行整改,已完成了该处垃圾的平整及净土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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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站北路农业机械化学校家属院隔壁的部队养猪,气味难闻,苍蝇多,影响周边居民居住。 | 临渭区 人武部 畜牧局 环保局 站南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9日,临渭区人武部、区畜牧局、区环保局、站南街道办、部队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部队院内最东边,东邻居民区,养殖大小生猪约25头,猪舍采用全覆盖建设,养猪场内未发现粪便堆积物及痕迹,猪舍内外全部进行了硬化,并配有冲洗设施,粪便全部排入化粪池。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区畜牧局、区环保局提出整改建议,请求部队后勤管理人员加大对猪舍内外清扫冲洗次数,降低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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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富平县南韩大街东侧秦正广场发拉利KTV噪音举报问题,第二次督办结果公示后称:近日,法拉利KTV噪音非常严重,望在整改期间暂时停业,举报人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 | 富平县 文体广电局 | 经调查核实: 本次受理案件为重复受理。投诉反映的发拉利娱乐有限公司位于富平县南韩大街东侧秦正广场三楼。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合格证,环评文件已在环保部门备案,因如家酒店住户投诉噪音问题,整改改造工程尚未完成,目前文体广电局尚未审批《娱乐经营许可证》。 2017年11月8日晚,富平县文体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公司整改期间工程进度及噪音污染进行检查,对整改后部分房间噪音情况进行现场体验,发现两个房间噪音污染严重,要求该公司针对两个房间重新制定改造方案,加快工程进度。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11月9日,文体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和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1月9日至13日进行停业整改。 2、整改落实情况:11月9日17时,文体广电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实行断电查封,禁止营业,同时要求其限11月12日前必须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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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渭南高新区西潼路上庄村三组(紧靠西潼路边),有一个散乱污预制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 高新区 良田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良田街道办、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预制厂位于高新区西潼路上庄村三组(紧靠西潼路边),该预制厂为上庄村三组村民兰小胡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水泥楼板,生产工艺为将水泥、沙子等原材料通过搅拌设备形成水泥砂浆,将砂浆定模形成水泥楼板。该预制厂在水泥、沙子等搅拌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搅拌机及拉筋机在运转过程中存在噪音污染。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良田街道办要求该预制厂停产,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限11月13日前将场地(原材料、产品、设备)清理完毕。截止目前,该厂已停工并用绿网覆盖,场地正在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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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受理编号339号举报件报告显示该奶牛场已迁至适养区,举报人浏览公示后提出异议,奶牛场并未迁移,报告内容存在虚假。 | 大荔县 畜牧局 | 经调查核实: 本次受理案件为重复受理(受理编号339号)。10月31日,县畜牧局已向该养牛场下达了整治通知,责令其3日内搬迁至适养区。随即该养牛场按照有关要求将牛进行迁移,但迁移后所选地址并不理想,故出现群众再次举报的情况。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 11月10,县畜牧局执法人员再次对339号信访问题进行核查,目前,该养牛场正在积极整改,重新选址(限其10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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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西四路惠园小区24小时购物超市,每天白天有音响噪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临渭区 综合执法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综合执法局杜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惠园小区24小时购物超市店外有1台移动音箱,在白天播放音乐。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该超市负责人,告知其店外音箱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二是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严禁在店外大音量播放音乐招揽顾客;三是暂扣了该店外的移动音箱,责令店主到杜桥执法大队接受相关处理。该店主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文明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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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黑池镇幸福村有一家养猪场,养猪百十头,气味非常难闻,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 合阳县 黑池镇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9日,黑池镇、幸福村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合阳县黑池镇幸福村村东100米以外的碾麦场,为村民雷志强和刘振斌2户共用1栋猪舍,猪舍为2016年2村民在村东碾麦场合伙建设,自建成后一直未使用,2017年7月2人商议购买母猪进行繁殖,雷志强养殖母猪3头,刘振斌养殖母猪3头并产仔猪25头,该2户村民没有和村上签订任何合同,属临时占用。由于近期阴雨不断,养殖户将猪粪未能及时处理,在场外堆放影响环境,对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由黑池镇政府负责,镇畜牧站和幸福村配合对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二是由村上配合养殖户联系离本村较近的养殖区进行寄养养殖;三是要求养殖户于11月10日18时前清理好养殖场周围的粪便及杂草,限11月13日前联系好寄养猪舍,将其剩余仔猪进行寄养,11月15日前将猪舍内的杂物进行清理,11月16日村上将对养殖场进行断水断电,11月20日前将猪舍收回改为其他用途;四是幸福村负责整改落实到位。 2、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2村民已将猪舍周围杂草、粪便清除打扫干净,村上正与养殖户协调离本村以外符合养殖区域的地块,进行生猪寄养。 3、责任追究情况:黑池镇对畜牧站站长马兴文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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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荔县冯村镇一个砖窑内有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原段家镇政府南边超市左转位置,为村长合伙开办)粉尘污染严重,曾经给大荔县环保局反映过,检查时停,走时又生产,举报时正在生产,听说给大荔县环保局月月交钱,希望解决此问题。 | 大荔县 工信局 环保局 国土局 段家镇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1月8日,大荔县工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及段家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位于大荔县段家镇段家村,2016年底建成,但因生产设备发生故障,一直未能正常生产。 投诉反映“月月给环保局交钱”之事,经多方调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从未收取过该厂任何费用。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2017年7月,县环保局根据“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要求,曾对该厂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 2、整改落实情况:11月8日至10日,全部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已规整。 3、责任追究情况:段家镇对镇环保专干刘建斌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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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阳郭镇至桥南镇107国道路段,晚上拉沙车噪音扰民,检查时停止,不检查时又开始拉沙(每晚超二十多辆拉沙车,用对讲机联络,逃避执法部门检查),影响附近村庄群众休息。 | 临渭区 阳郭镇 交警大队 | 经调查核实: 临渭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查,阳郭镇至桥南镇107国道路段晚上确有拉沙车经过,主要因拉沙车主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运营屡禁不止。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临渭交警大队迅速成立由保丰中队、一中队、闫村中队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加大对107国道阳郭镇至桥南镇路段的夜间巡逻管控力度和密度,每晚对违规运营的拉沙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绝不姑息。 11月10日,查处违法车辆2辆,分别为杜文波,身份证号610502198803212876B2,车牌号:陕EB8076,处罚人民币2000元,驾驶证计6分;李维强,身份证号610502198404022418A2,车牌号:陕EC2198,处罚人民币2000元,驾驶证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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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州区瓜坡镇良侯村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作业时,噪音扰民,乙炔味大,影响华县钓鱼协会垂钓基地正常经营及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华州区 环保局 瓜坡镇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0月26日,华州区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瓜坡镇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群众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基本情况: (1)陕西比迪欧公司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华州区瓜坡镇,该企业主要产品为1,4丁二醇、聚四氢呋喃;1,4丁二醇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年生产能力为3万吨,二期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与二期同时建设的聚四氢呋喃生产能力为4.6万吨。该企业包括排污许可证在内的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一期自2015年3月停产至今,二期正常生产。 (2)该鱼池位于华州区瓜坡镇井堡村东南,西距比迪欧一期围墙约30余米;南距比迪欧二期约200米,中间有住户;东南距陕化集团化肥公司约500米;北为庄稼地,东邻陕化大道。垂钓基地共有四个鱼池,集中在一起,三大一小。 2、现场核查情况: (1)该公司乙炔装置采用干法乙炔工艺(电石与过量的水反应制取乙炔气),乙炔气通过收集后储存在乙炔气柜内。乙炔气柜为重大危险源,乙炔气体无色、无味,为易爆易燃气体,该公司装置区安装有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该厂乙炔气体不外排。乙炔装置距东围墙约 330米左右,距离最近鱼池约360米。 (2)2017年11月6日市环境监测站大气室对良候村和华县钓鱼基地两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3)陕西省环保厅对比迪欧公司二期项目进行了验收,于2017年9月18日下发了《关于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1,4-丁二醇及下游产品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2017年11月11日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该公司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达标排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根据该公司提供的2008年上报原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工业园区违章建筑的函》,瓜坡镇政府提供的《华州区瓜坡(陕化煤化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方案》。华县钓鱼协会垂钓基地属于违章建筑,因搬迁纠纷而投诉。 | 属实 | 责任追究情况:省环保厅9月分刚对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渭南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废气和噪声进行复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因搬迁纠纷导致投诉,投诉内容不属实。无监管人员失职,不存在需要追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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