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0月18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环境信访件55件,现将第5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 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 注 |
43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罗敷镇大华路口东西500米处道路粉尘污染大,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 华阴市 罗敷镇 | 经调查核实: 由于“310”国道改扩建房屋拆迁、敷水街道加宽房屋拆迁等在建项目正在施工,造成了道路沿线扬尘情况。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罗敷镇政府安排洒水车辆每天定时在镇辖区国省县道沿线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安排专门环卫人员每天对沿线抛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扫保洁,彻底改善群众居住地区大气环境。 2、责任追究情况:由华阴市纪委对责任人罗敷镇副镇长迪龙给予诫勉谈话。 | |
44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罗敷汽车站门口垃圾池清理不及时,部分垃圾溢散至公路,臭味污染严重,造成环境污染。 | 华阴市 罗敷镇 | 经调查核实: 罗敷汽车站门口垃圾堆积量约10方。主要原因是近期雨水较多,垃圾倾倒场泥泞不堪,车辆不能进入,导致垃圾未及时清运。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华阴市罗敷镇安排人员将垃圾箱垃圾进行彻底打扫清理,并落实专人管理。 | |
45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富平县梅家坪镇陕焦公司大门口附近,公路上来往拉煤车多,粉尘污染大。 | 富平县环保局交通局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0月19日富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1、梅家坪镇陕焦公司大门口附近,公路上来往拉煤车多,粉尘污染大问题调查: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门前附近道路属于公共交通道路,来往车辆较多,多为拉煤车辆,主要为陕焦公司和梅家坪火车站货场拉送原煤。现场调查时发现,经过的所有拉煤车辆均进行了覆盖,但部分车辆覆盖不严,存在抛洒现象。特别是有些车辆车速较快,拐弯时将煤炭直接甩出,造成路面煤粉较大,对过往行人及附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2、陕焦公司运煤车辆问题调查: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原煤进入有汽车拉运和火车拉运两种形式,进入的汽车将原煤卸载后,均为空车出厂,出厂时司机必须将空车开至公司冲洗平台对汽车轮胎及车体进行冲洗,冲洗完毕后方可出厂。生产的焦炭外运全部采取火车运输,不用汽车拉运。投诉反映情况与该公司关系不大。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富平县环保局对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出厂车辆扬尘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将依照法律依法处理;二是针对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附近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县环保局将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综合协调工作责任函告负有执法监管职责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监管,防止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 |
46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向阳办育红中学南侧(老西潼高速桥附近50-60米)有2家露天煤场,无任何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 临渭区工商分局向阳工商所 | 经调查核实: 1、两家露天煤场无任何手续问题调查:经查,被投诉的2家企业,一家为临渭区彩萍铸造厂,经营者蒋彩萍,持有营业执照。另一家为渭南滨河煤业有限公司,经营者李拥军,持有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在临渭区蒋家村连霍高速桥下。此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 2、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调查:临渭区彩萍铸造厂现场有5吨铸造产生的炉渣,非营运煤,但存在露天堆放现象。渭南滨河煤业有限公司有无烟煤10吨,蜂窝煤10吨,散煤40吨,蜂窝煤加工机一台,造成了一定的粉尘污染问题。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3、10月12日,工商临渭分局向阳工商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这两家企业存在的非法经营问题,已下发了责令停业通知书。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 10月19日,向阳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两户正处于搬迁过程中。10月21日,两户煤场已彻底搬离。 2、责任追究情况:工商临渭分局纪委对负有领导及监管责任的向阳工商所所长李鹏康给予诫勉谈话。 | |
47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双王办赵村西北方向(西五路向北过310国道向南)附近的大狗煤厂,无任何手续,产生粉尘污染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据举报人讲,双王办槐衙村区域有多个散煤点,要求核查清理。 | 工商临渭分局 招商工商所
| 经调查核实: 1、大狗煤厂问题调查:工商临渭分局招商工商所已于10月12日的专项治理中发现了该问题,并向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煤厂近期又偷偷销售存货。10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煤场进行检查,对该煤场二次责令停业处理并搬离。 2、多个散煤点问题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双王办槐衙村区域有多个散煤点的问题,经工商分局招商工商所逐户核查,多个散煤点已于21日取缔完毕。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目前大狗煤厂生产用电已切断,原料清理完成;二是双王办槐衙村区域多个散煤点已于21日取缔完毕。 2、责任追究情况:工商临渭分局纪委对负有领导及监管责任的招商工商所所长杨力给予诫勉谈话。 | |
48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站南办新西潼高速桥附近的露天煤场,无任何手续,产生粉尘污染,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 工商临渭分局站南工商所 | 经调查核实: 1、该露天煤厂为临渭鑫鑫蜂窝煤加工厂,属个人独资企业,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方式为民用型蜂窝煤加工销售。 2、现场核查情况:工商临渭分局站南工商所已于10月12日的专项治理中发现了该问题,并向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该煤厂近期又偷偷销售存货。10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煤场进行督促,并要求于20日之前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并搬离。 | 属实 | 1、处理处罚情况:工商临渭分局站南工商所要求该厂于20日之前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并搬离。目前该企业已将生产设备全部切割拆除。 2、责任追究情况:工商临渭分局纪委对负有领导及监管责任的招商工商所所长王利锋给予诫勉谈话。 | |
49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东陈镇白屈寺村(白起寺村)旁挖有一条防洪渠, 污水、垃圾直排洛河,影响洛河水质,水质发黑, 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蒲城县环保局 孙镇
| 经调查核实: 2017年10月20日,孙镇政府联合县环保局、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调查,东陈镇白起寺村旁的排洪渠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雨水排放设施,主要用于防洪。目前,排入南排洪渠的污水主要是蒲电公司福利区外公路两侧居民的少量生活污水和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南排洪渠内垃圾主要来自周边居民抛扔杂物,因未及时清淤,导致淤泥淤积,水质颜色发黑。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孙镇政府已制定了污水管网整改方案,2018年3月31日前对蒲电公司福利区外公路两侧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二是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制定南排洪渠清淤方案,11月15日之前对南排洪渠淤泥进行彻底清理。 | |
50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7月19日曾给中央第四督查组反映过的康钰造纸厂非法破坏土地、使用淘汰锅炉、存在安全隐患、干部侵占公用财产等问题,该企业已停产对锅炉进行改造。但无相关手续,在耕地上违法建厂问题,7月19日至今已超过三个月,仍无处理结果;9月14日国土部门在丈量耕地面积是弄虚作假。 | 蒲城县国土局 安监局 环保局 孙镇 | 经调查核实: 1、2017年10月20日,县国土局、孙镇政府、安监局与环保局四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蒲城康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煤改气工程,锅炉已拆除,未生产。 2、群众反映7月19日曾给中央第四督察组反映康钰造纸厂非法破坏土地,对无相关手续,在耕地上非法建厂问题,7月19日至今已超过三个月,仍未处理结果;9月14日国土部门在丈量耕地面积弄虚作假一事调查:经县国土局调查,康钰纸厂建于1995年,1999年11月5日蒲城县土地管理局向蒲城康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蒲集建(99)字第00035号土地使用证,使用面积为75.79亩。2017年9月4日,县国土局接到市政府督察室转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第十七督察组交办的康钰纸厂破坏耕地的转办单后,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康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煤改气工程,县国土局根据《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镇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体责任的通知》(蒲政办发[2016]14号)文件相关规定,责成孙镇政府依法进行监管。2017年9月11日县国土局和孙镇政府随同市国土局执法支队对企业用地现场再次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耕地破坏行为。9月11日、9月25日县国土局分别就该问题的办理情况向县政府督察室进行了报告。为此,群众所反映的7月19日至今已超过三个月,仍未处理结果一事不属实。9月14日,县国土局并未对现场进行丈量,不存在丈量耕地面积弄虚作假一事。 3、群众反映的干部侵占公用财产问题调查:经孙镇人民政府调查,蒲城康钰纸厂由个人全额出资,后更名为康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均属租赁用地,无集体出资及折价入股投入,其反映侵占公用财产问题不属实。 4、群众反映使用淘汰锅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调查:经县安监局与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厂按照我县治污降治霾工作要求,于今年6月份停产实施煤改气工程,8月份已将燃煤锅炉拆除,不存在安全隐患。 | 不属实 | ||
51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五星村黄家组姓名为黄伟峰、段爱玲夫妻开办的售煤点,无证卖煤,无防护措施,粉尘污染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 富平县 东华街道办 | 经调查核实: 1、2017年10月19日东华街道办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五星村黄家组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黄伟峰,男,东华街道五星村黄家组村民,段爱玲,女,东华街道五星村黄家组村民,段爱玲与黄伟峰不是夫妻关系。该售煤点由段爱玲在其家门前独立经营,主要销售农村居民冬季取暖所用块煤。调查时,现场堆放散煤大约5吨左右,部分进行了覆盖,无任何经营手续,销售过程中造成粉尘污染,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 属实 | 处理处罚情况:东华街道办对该售煤点下达了违法违规企业关闭取缔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售煤点立即停止营业,于7个工作日(10月27日)内将煤场所有煤炭自行清理完毕,恢复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