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粮单位:
为依法做好粮食统计工作,增强粮食行业依法统计观念,根据《统计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统计制度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粮食统计制度专项检查,全面了解《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规,增强各涉粮单位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制度的落实意识。通过严肃查处粮食统计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杜绝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虚报瞒报等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统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粮食统计执法检查的统一领导,成立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刘建宏担任,副组长由检查大队队长吴鹏担任,成员由监察大队及宏调相关人员组成。粮食市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对象
县域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含饲料加工)等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
四、检查内容
根据《统计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近3个月以来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存在强令或者授意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本企业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2.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等问题。
3.《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粮食流通统计业务程序是否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是否准确、明晰;统计台账、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健全,统计资料是否完整,管理是否规范等。
五、检查时间
2022年3月初至3月底
六、工作要求
1、各涉粮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填报相关资料,实事求是的反映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组要加强协作、精心组织,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预期效果。
富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