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有机户: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平安农机”建设,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助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3年以上未年检的2000余台手扶拖拉机给予注销登记。(详细信息请扫码查看)
工作要求:自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上有机户仍需使用机具的须携带手扶拖拉机行驶证、号牌及个人身份证到富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原农机监理所)完善机车相关手续。逾期,将注销其号牌及档案,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有机户负责。
特此通告
富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