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做好富平县中华版本资源的征集工作,根据省(市)档案局(馆)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版本资源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中华版本概念
中华版本包括古今中外载有中华文明印记的各类版本资源。时间维度上,包括中华文明有文字记载以来产生的古籍和近现代版本资源;地域维度上,包括港澳台、亚洲乃至全球中华版本资源;语言文字维度上,包括载有中华文明印记的汉文、少数民族文字、盲文和各种外文版本资源;类型维度上,从正式出版物版本到印刷版本、特殊版本和数字版本;材质维度上,从木犊、竹简到纸张、磁带和胶片等。
二、征集范围
中华版本资源征集范围大致囊括以下10大类:
1.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古籍、民国文献;
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文献;
4.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其他印刷型版本,如碑帖、历书,宣传画、年画、楹联,电影海报、门票、戏单,商标、烟标,家谱、棋谱、拳谱、乐谱等;
5.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手稿、出版档案、拓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雕版、印版、印章、陶瓷、戏剧脸谱等;
6.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工业品、建筑物等的设计图纸;
7.邮票、明信片、邮资封等;
8.具有重要金融符号性质的钱币、布票、粮票、股票、税票、支票、汇票、国库券、外汇券等;
9.其他有文化历史传承价值的数字版本,如数字电影、软件、网络出版数据库、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影视、有声读物、政府门户网站等重点网站网页、重要广播电视节目片头等;
10.有文化历史思想价值的外国各类型、各语种版本,如马克思恩格斯手稿,海外汉籍珍本、海外中国主题精品出版物,外国历史、文化、文艺等经典著作版本和工具书以及外国邮票、商标等。
三、征集重点
1.反映本土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特色版本。
2.红色文化版本,包括重大历史革命事件、革命先驱事迹,革命纪念地的文史资料和相关著述。
3.丝绸之路、宗教、地方志相关版本。
4.碑帖、拓片版本。
5.本地作家正式出版的作品、文集、传记、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手稿、往来书信、签名本以及其他与作家本人及其作品相关的各种语种各种形式的版本资源。
6.我县知名人士(包括原籍或曾在当地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的著述、手迹手稿、书信、书画作品、日记、家史、传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等相关文献,以及对当地人物及其著作的研究资料等。
7.我县所属领域、分管行业、管辖区域内的重要出版物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鉴、统计、志书、图典、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讲话汇编,超过保密期限的内部文件、档案资料等。
四、收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对具有保存价值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实行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符合馆藏标准档案资料的个人和集体,颁发收藏证书,并由县档案馆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其所捐赠的资料(实物)进行整理保存,对于捐赠物品数量大、价值高的,根据捐赠意愿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复印(复制)。经过鉴定,对确有收藏价值的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让的,经本人同意采取复印(复制)的方式收集,原件归还本人保存,县档案馆保存复印(复制)件。
(三)寄存代保管。对于不能捐赠、移交的档案资料,经本人同意,县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寄存者,县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寄存者可免费随时查阅。
五、说明事项
1.提供的照片以原件为主,特别珍贵的可提供翻拍或扫描件。照片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提交的纸质照片或数码图像应为原始照片,不作技术处理。数码图像需以jpg的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文件大小在2MB以上。照片请附简单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反映的人物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
2.提供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并附文字说明。
3.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县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4.如受疫情影响不便到县档案馆捐赠的,可先将电子版通过网络传输进馆,与网络传输所对应的档案资料原件(包括实物档案)和其他档案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向富平县档案馆移交。
六、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富平县档案馆(富昌路与来福大街十字向西50米)
邮编:711700
邮箱:fpxdaghyn@163.com
联系电话:0913-8210159(档案馆办公室)
富平县档案馆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