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5月18日受理的富平县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资质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5月19日-6月1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材料提交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3-8221297
附:资质审查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核意见 | 备注 |
1 | 富平县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资质 | 同意 | |